关于评定理学院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汪婷发布时间:2018-03-05浏览次数:1876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关于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现开展对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展第二阶段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评定办法见《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一)

一、第二阶段奖学金各等级比例及操作

理学院2016级可享受奖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为122第二阶段奖学金各等级比例按第一阶段比例执行(一、二、三等奖学金人数比例分别为15%35%50%

考虑到不同学科特点和学科平衡,数学与统计学、物理、化学分别初评,初评时各等级奖学金的人数原则上按学科人数分配,评定时兼顾专业平衡。

数学学科(基础数学专业、应用数学专业、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共计65人):

一等奖奖学金:9名; 二等奖学金:22名;

统计学学科(统计学专业共计10人):

一等奖奖学金:1名; 二等奖学金:3名;

物理学科(理论物理专业、凝聚态物理专业、光学专业共计30人):

一等奖奖学金:4名; 二等奖学金:10名;

化学学科(绿色化学与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共计17人):

一等奖奖学金:2名; 二等奖学金:6名;

注:一等奖奖学金、二等奖奖学金还各余2个候补名额,将择优产生。


二、对《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补充说明


2,理学院研究生学习期间应修读学分为30学分;

3,目前《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没有成绩。鉴于此,同学应修读学分为29分;

4,英语免修同学,在应修读学分29的基础上减1.5学分为27.5学分;

5,在实际修读学分中选择出自己应修读课程所需学分(在所打印成绩单中划出标记;未修够应读学分的同学需全选);


参评一、二等奖同学所需提交材料:

1, 理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表(附件二)

2, 前三学期所修课程的成绩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3, 个人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录用通知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上交复印件)

4, 各类竞赛类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上交复印件)。

成绩单、论文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评选证明材料由专业负责人汇集至班长处,班长汇集完毕交到理学院学工办215辅导员处。

、奖学金评定时间节点

1, 个人所需提交材料于316日(周)前交到各专业负责人处,由专业负责人统一汇总给班长,班长于316午交到学工办215

2, 319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材料;

3, 320日:各学科根据评定办法对各等级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初评

4, 321~22日: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各等级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5, 323~27日:理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6, 328~30日:理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评选结果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学校审定及公示

其他

各同学在材料准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至班长,由班长反馈至辅导员处。

附件:

附件一-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pdf

附件二-理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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