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理学院2018届研究生市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汪婷发布时间:2018-03-12浏览次数:1520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关于评选2018届研究生市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现开展对2018届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定工作。具体评定办法见《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办法》(附件一)


一、名额比例

理学院2018届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为90,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5%,总名额为4名;

评选对象范围为:上海理工大学的“校优秀毕业生”;


参评同学所需提交材料:

学院参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若有新增材料,则按照《关于评选2018届上海理工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要求,提交新增材料。

、评定时间节点

1, 个人新增材料提交材料于314日(周)前交到学工办辅导员处;

2, 314~15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材料,确定候选名单;

3, 316~18日:各学科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4, 319~23日: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小组审议,确定最终入选名单上报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5, 324~30日:学校对2018届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其他

各同学在材料准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至辅导员处。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3/12


附件一 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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