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本科生第一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余的的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名单见附表)。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理学院党委反映余的的同志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334号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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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姜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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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余的的同志情况简表
姓名 | 性别 | 单位身份 | 申请入党时间 | 列为积极分子时间 | 列为发展对象时间 |
余的的 | 女 | 本科生 | 2021年9月14日 | 2021年11月9日 | 2023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