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校一流研究生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2学期课程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条件
1.参评教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2.参评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参评学年开始至申报截止日无教学事故或过失,师德考核不合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参评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参评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位列本学院参评课程范围内的前30%;
(2)参评课程的课程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成绩单等)齐全;
4.每门课程只限1名任课教师申请参评(包括平行班和多位教师联合授课(含2人及以上)的课程);
5.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少于5人的课程不予参评;
6.为体现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课程的任课教师信息以2023-2024-2学期课表为准,凡课表中无教师本人信息,其实际承担的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课表中有教师信息,若该教师实际未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
二、推荐名额
2023-2024-2学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本次理学院推荐名额总数为3名。
三、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
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交至学院,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并填写在线汇总表(附件2)
【腾讯文档】2023-2024-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获奖名单(汇总表)
https://docs.qq.com/sheet/DQ3VyVEdya1JUeGFN?tab=BB08J2
请各位申请人于2024年9月29日上午10:00前将上述材料(附件1)纸质版送交卓越楼811张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lingling007@outlook.com,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名单见附件3。
2.学院进行评选、公示
经任课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在确保公平公开的条件下组织严格评审,对申报材料排序推荐上报。学院对推荐获奖名单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理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