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理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吉喆发布时间:2021-12-20浏览次数:83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研工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青科协决定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级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2022年4月


二、参赛对象


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参赛要求


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需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可以跨学院组队参赛(但团队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一件作品只能从一个单位申报),参赛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四、参赛项目


参赛者的参赛项目必须是一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发明或服务(包括概念产品或服务)。其来源可以有三种途径:(1)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造、专利技术;(2)高校、科研机构研发的技术产品或服务;(3)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以后两者为参赛项目的参赛团队必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


参赛作品的创业计划书标题统一为“XXXX(指产品或服务)公司/项目创业计划”,例如“康为动力外骨骼手功能训练器有限公司创业计划”/“艺术点亮阳光人生项目创业计划”。产品/服务的名称可以比较详细。


五、赛事分组和内容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共同富裕: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申报,在进行各类各级比赛时,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六、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3月1日,有意参赛者可按照要求组建团队。


2、竞赛阶段

(1)初审阶段

时间:2022年3月上旬

组委会对所有上交的作品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中旬公布入围复赛的作品名单。

(2)复审阶段

时间:3月下旬

组委会对入围复赛的作品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于3月下旬公布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

(3)决赛阶段:

各入围决赛的团队于3月底前将修改后的创业计划书再次提交到各学院分团委,各学院分团委汇总后发送至校团委邮箱,组委会将于3月底4月初组织决赛答辩,产生最终的金、银、铜奖。(我校本次大赛的赛程安排将根据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赛程安排作相关调整。)


七、材料提交


参赛材料以团队为单位提交,参赛团队需准备参赛项目申报表、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创业计划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统一交至学院团委。


八、奖励机制


1、本届大赛将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组委会将推荐获奖项目代表学校参加上海市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学校将给予荣誉称号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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