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推荐2016届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者:张鲁潮发布时间:2015-09-11浏览次数:430

理学院推荐2016届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有关同学:

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推荐2016届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如下:

一、推免生名额

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4+1(计划名额4名,递补名额1)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绩点在3.0(3.0)以上且专业排名列前50%

3.英语国家六级(CET6)等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身体健康。

三、推荐程序

()、学生申请

拟申请推免生的同学在2015914日上午11:40将“申请表”(纸质表一式两份)、“协议书”、“思想政治综合素质情况登记表”、英语国家六级(CET6)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学院教务办公室; 将“申请表”和“思想政治综合素质情况登记表”的电子文件发至lxy_jwb@126.com.

()、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表的内容、各种证书;学生办公室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给出评定(百分制);教务办公室提供该学生的《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

()、复试

对审核合格同学组织笔试(百分制)。笔试时间2015914日下午1400-16:00,地点理学院120会议室。

()、面试

对审核合格同学组织面试(百分制)。面试时间2015915日下午1330,地点理学院212会议室。

()、思想政治综合素质测评答辩

思想政治综合素质测评总分100分。由学院各专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组成测评小组,对申报人进行答辩评审。申报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测评小组提问不超过2分钟,最终由测评小组成员对申报人陈述与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对于存在违法犯罪、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申报人,以及对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答辩方式:口头陈述与答辩

答辩时间:201591416:30-17:30

答辩地点:理学院二楼会议室

四、成绩计算与推荐

()、成绩计算

政治思想(百分制) 8%+修读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5%

+复试笔试8%+复试面试9%

()、确定推荐人选

综合学生成绩、学生获奖和专业招生等因素,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另行通知)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上报推荐材料

学院在20159181200点前向教务处报送下列材料:

1.《上海理工大学2016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上海理工大学2016届推免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3.《上海理工大学免试就读研究生协议书》

五、说明

1. 从学院网站下载相关表格,见附件;

2. 申请表要交打印稿和电子文件(必须一致),打印稿必须本人签字;

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必须有本人签字和担保人签字;

4.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向教务办公室(65691506)或学生工作办公室(65691505)咨询。


附件: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2016届推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海理工大学201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综合素质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3.2016届上海理工大学免试就读研究生协议书.doc


理学院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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