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冰洁发布时间:2023-06-02浏览次数:363
巡考工作范围:
1、检查监考到岗情况,处理突发情况;
2、由教务处安排至各考场巡考;
3、负责学院基础课试卷收缴(★仅对带有此标记);
4、请于开考前20分钟至领卷地点签到。
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巡考规范(3).docx
理学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