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准备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4年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准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工作5个环节推荐时间节点
表1 学院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各环节时间节点
环节序号 | 环节名称 | 截止时间节点 | 备注 |
环节1 | 学生意向答辩信息填报 | 4月15日17点 | 学院摸底使用 |
环节2 | 学位论文查重 | 4月25日11点前 | 建议 |
环节3 | 学位论文抽盲 | 4月28日16点 | 建议 |
环节4 | 学位论文答辩 | 5月26日16点 | 建议 |
环节5 | 完成论文答辩提交资料 | 5月27日16点 | 确定 |
表1中时间节点确定的依据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本批次拟参加答辩和授予学位的所有学生的学位论文均需参加盲审;
(2)所有学生只有在学位论文盲审成绩回来且通过后,方可组织相关答辩;
(3)提交的用于重合度检测的学位论文将直接用于学位论文盲审送审;
(4)因为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周期的不确定性(一般可按3-4周估算),4月25日左右为学院推荐的较为稳妥的2024年第二批答辩学位论文查重和抽盲时间节点,谨供相关师生参考。
二、相关工作5个环节的具体说明
1、有关环节1“学生意向答辩信息填报”的相关说明
请拟申请第二批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在4月15日17点之前填写论文答辩申请信息填报表,具体见附件1,并发送至353031593@qq.com.
申请第二批论文答辩的同学需要在4月25日11点之前将学位论文提交系统进行查重并且导师在系统中确认。此环节中重点提醒如下:
(1)即日起之后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周一、周四检测当天上午11点半前导师完成自查的论文。请切勿利用任何其他途径自行进行重复度检测,以免造成学位论文被非法利用;
(2) 系统中提交的重合度检测论文将直接用于盲审送审,学生抽中盲审后无需再次提交论文。请在进行重合度检测时务必上传定稿后的完整论文(pdf版本),论文须隐去导师及本人信息(用**或空白代替论文中出现姓名部分),所有论文内容放在一个PDF文档内,不得分章节存放,否则无法检测。
★关于检测结果
1、全文重合度30%以下(含30%)的学位论文,一般由导师自查判断。审核结果处如显示导师自查判断,学生可继续办理下一环节答辩手续。审核结果处如显示重新检测,论文需修改、改写甚至重写,申请二次检测间隔一般不少于1个月。
2、全文重合度达到31%~45%,论文需修改、改写甚至重写。审核结果处显示重新检测,申请二次检测间隔一般不少于1个月。二次检测后文字重合度仍旧31%(含31%)以上,直接推迟答辩。
3、全文重合度超过45%,论文需改写、重写并推迟答辩。审核结果处显示推迟答辩,该答辩批次不予受理二次检测申请。二次检测时文字重合度仍旧31%(含31%)以上,则继续推迟答辩。
对检测结果有疑议的论文,导师本人可至学位办查看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导师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情况说明材料,提交学位办再次判断。
3、有关环节3“学位论文抽盲”的相关说明
(1)4月27日 12:00之前,请各班级将通过重复率检查且导师已经在系统中确认过查重结果,并且本人在系统中已经提交学位信息表的同学名单发送给研究生教务办张老师,教务办将根据该名单发放盲审号。
(2)4月28日16:00之前,申请答辩的同学需要在系统中完成抽盲流程。
(3) 学院集中送审。
此外,此环节中重点提醒如下:
(1)4月25日后提交查重的论文,学院会继续送盲审,但不保证能在答辩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前返回评审结果;
(2)我校学位论文盲审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学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查询盲审结果;
(3)临近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建议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答辩,否则后果自负;其入学时间以实际报到时间计算,全日制研究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入学时间。
4、有关环节4“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说明
(1)学位论文盲审结果返回为“通过”的学生,请以答辩小组为单位,由答辩秘书联系学院研究生教务办进行学位审批表审核和盖章,学院审核学位论文评阅人、学位论文答辩专家组成、加盖表决票章。同时,答辩秘书以答辩小组为单位将申请授予学位汇总表在答辩前发送至zlingling007@outlook.com,以便学院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应于答辩前至少3天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填写和发布答辩信息。
(2)办理答辩手续时,应准备如下材料:
1)六级成绩单或学位考成绩;
2)“普通硕士学位信息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3)学位审批表(第九页审批栏之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4)答辩资格审核表(附件),需导师检查格式后签字。
注意:盲审结果回来以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
5、有关环节5“完成论文答辩提交资料”的相关说明
答辩完毕后,学生以答辩小组为单位于5月27日16点前将审批表等下列材料交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卓越楼811张老师处,具体包括:
(1)、学位审批表(所有导师、辅导员、答辩主席等需要签字的地方附上手签);
(2)、六级成绩单/学位考成绩(通过校英语学位考的学生无需提供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但学位审批表内必须提供有学位考成绩的成绩单)(夹在学位审批表第4页);
(3)、成绩单:不能出现非学位申请字样(必须带学校公章版本,贴在第3页);
(4)、小论文见刊电子版/录用证明+小论文终稿(夹在学位审批表第4页);
(5)、两份评阅意见表(内审+外审)(双面打印,夹在学位审批表第9页);
(6)、人事简表单独放置;
(7)、答辩表决票结果夹在第九页
(8)、硕士学位论文终稿(PDF版本、签字)
(9)、三页纸(包括论文封面、授权书、声明),授权书和声明均须签名,三页纸单独放置
三、其他说明
1.学术成果登记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登记在读期间成果(只填写研究生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若是SCI论文请备注SCI几区。
2021级及之前入学的研究生的毕业要求参照:《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相关规定(修订版)》(上理工理[2022] 001号);对于达到《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及认定细则》(上理工理〔2023〕005号)所规定的研究生学术成果基本要求,亦可认定为达到毕业要求。
2.研究生院相关通知链接:
https://yjs.usst.edu.cn/2023/1031/c7125a309970/page.psp
3.学位审批表的填写要求
(1)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2)须填完1-9页所需内容,黏贴符合要求的成绩单(注意:成绩单右下角出现“申请非学位用”是不能使用的);
(3)审批表上的论文题目必须一样,都是最终确定的论文题目。如果答辩后论文题目有所修改,请在方框旁边注明“答辩后的论文题目修改为:“***””。
(4)学位审批表不允许有空,没有的填写无。
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