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2024年6月批次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通知

发布者:张玲玲发布时间:2024-04-30浏览次数:10

一、选聘条件及原则

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上理工[2020]204号)的要求执行。

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上理工[2022]93号)的要求执行。


二、选聘流程及表格

(一)430~527

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以下3类材料:


1. 《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认定表》

  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电子版命名规则: 原文件名_姓名

  填表说明:

1)校内首次申请硕导资格人员应根据要求填写表一:《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校内硕导如申请其他一级学科硕导资格应填写表二:《跨学科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

3)外单位硕导调入后认定校内硕导资格应填写表三:《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外校调入)

4)外单位硕导因校际合作认定校内硕导资格应填写表四:《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校际合作)

5)外单位人员申请联合培养导师应填写表五:《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需所在单位在申请书封面上盖章

  申报成果起止时间:

申报成果的时间限定(近三年):20216月至20245月。

申报成果的时间限定(近五年)(联培):20196月至20245月。

  注意:本批次不受理破格申请。


2. 支撑材料:

  电子材料,单独文件夹。命名规则: 支撑材料_姓名。

  包含内容:

1)简况表内所列论文:

代表性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已见刊),电子版支撑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检索证明或官网检索报告。

校内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时,由教务秘书对照支撑材料在论文处审核签章

校外申请人所填由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

(注:每篇论文单独一个文件夹,并按照简况表中填写顺序命名。例如:简况表中第1篇论文,支撑材料中的文件夹应命名为:论文1;文件夹内检索证明命名为:论文1-检索证明。)

2)简况表内所列科研项目:

校内申请人所填科研项目须由科技处或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签章。校内申请人所填科研项目须提供科研系统中的项目级别及到款详情截图作为支撑材料(入职前在外单位获得的科研项目,如系统中无法查询,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项目合同书电子扫描件作为支撑材料)。

校外申请人所填科研项目须由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并提供所属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项目合同书扫描件作为支撑材料。

(注:每项科研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并按照简况表中填写顺序命名。例如:简况表中所填的第1个项目命名为:科研项目1。)


3. 注意事项

1. 纸质的《申请/认定表》请于52716:00交至卓越楼811张老师处

2. 上述第1-2项的电子版(以zip格式打包,命名规则:申请/认定类型(校内首次申请/跨学科认定/外校认定/校际认定/联培申请)_姓名,例如:校内首次申请_张三)请于52716:00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lingling007@outlook.com。邮件主题命名同上。




(二)528~63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选聘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后,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三)66~6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附件二:遴选联合培养单位导师文件及表格.rar附件一: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文件及表格(2024年).rar




理学院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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