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玲玲发布时间:2024-07-16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为切实做好学校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步伐,现启动教学成果奖(研究生)培育项目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培育项目坚持“以立项培育促进教学改革,以实践总结提炼教学成果,以成果推广提高办学水平”的原则,通过深化教学改革、凝练教学成果、实践推广应用,力争获得市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二、重点培育范围

  培育项目应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重点培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

三、培育要求

  (一)学院(部门)在认真总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学位点评估、学科建设等工作情况,加强教育教学改革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培育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以教学成果奖培育为契机,扎实推进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项目在培育过程中要加强与兄弟院校以及有关单位的交流,在同行和业界内积极开展项目宣传工作,并注意收集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媒体报道、工作照片等有关素材。经培育,预期可产出较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为申报推荐市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扎实基础。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承担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有连续三年以上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二)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培育项目,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不能超过两个。

  (三)鼓励以跨学院、部门、校企合作等联合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教师,申报单位为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

五、工作流程

  (一)申报及报送要求。经负责人申报,学院(部门)在确保公平公开的条件下组织严格评审,对申报材料排序推荐上报。学校将在学院(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722日下午1300,逾期报送不予受理。请各位申报人将文件夹命名格式:学院名称-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负责人姓名:包含附件1(命名格式:学院(部门)名称-负责人姓名-申报书)(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附件2(命名格式:学院(部门)名称-项目类型-负责人姓名-支撑材料)(WordPDF版)发至指定邮箱zlingling007@outlook.com,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提交后续通知。


并填写在线汇总表【腾讯文档】附件3上海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https://docs.qq.com/sheet/DQ3pUV3F6Um94dmlW?tab=BB08J2


六、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1年。


附件1 上海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 上海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培育项目支撑材料.doc


                理学院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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