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电源及锂离子电池等电子产品安全使用的通知

发布者:陈贝西发布时间:2025-12-24浏览次数:28


近日,我校发生一起因锂电池自燃引发的火情,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为深刻汲取此类事故教训,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学校、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加强移动电源及锂离子电池等电子产品安全使用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排查重点:

1.产品合规性:检查在用的充电宝、各类设备内置或备用锂电池是否来自正规渠道,产品本体上是否有清晰、永久的 3C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对于无标志、标志模糊或已公开召回品牌型号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状态:检查电池是否存在鼓包、变形、漏液、异常发热、或散发异味等明显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用并妥善处置;

3.使用与存放环境:检查是否在高温、潮湿、密闭不通风或靠近易燃物的环境下为电池充电或大量存放电池;

4.请各位师生于12月26日17:00前完成锂电池、充电宝全覆盖自查,学校将组织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自查表模板可参考附件自查上报。

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检查

1.管理责任:各位师生须加强锂电池与充电宝的安全管理,严格采购管理,规范使用与储存,加强废弃流程管理;

2.安全检查:禁止违规使用劣质、老旧锂电池或充电宝,学院将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三、充电宝安全使用提示

1.立即排查风险产品

请全体师生自查充电宝是否为罗马仕等品牌召回型号。若属召回范围,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厂商退换。

2.选购与使用规范

1) 只购买带有 3C 认证标识的充电宝,拒绝超限容量(如>20000mAh 无明确标识)或无品牌、无合格证产品;

2) 避免在高温、潮湿环境或床铺、衣物等易燃物上充电;

3) 禁止使用破损、鼓包、超期服役的充电宝。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请所有师生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加强规范使用移动电源,做到无人在房间时不充电,夜间不充电,充电线损伤坚决更换等,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特此通知。

理学院锂电池及充电宝自查表.xlsx

理学院

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