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发展需要,现将理学院2026年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遴选条件及原则
(一)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及原则按《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上理工研〔2025〕17号)的要求执行。
(二)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及原则按《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上理工〔2022〕93号)的要求执行。
遴选流程及表格
(一)个人申报与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等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理学院,截止时间为3月2日(周一),提交至理学院刘晋榕老师汇总。
• 递交电子版材料邮箱:jrliu_15@usst.edu.cn
• 联系方式:13489122378
• 办公地址: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580号先进制造技术大楼1407
(邮寄信息:收件人: 刘晋榕 手机号码: 13489122378 所在地区: 上海上海市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 详细地址: 上海理工大学先进制造技术大楼1407)
1. 填表说明
注:请认真对照各表内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并准备相应材料。
2. 材料审核要求
电子版支撑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检索证明或官网检索报告。每篇论文单独一个文件夹,并按照简况表中填写顺序命名。例如:简况表中第1篇论文,支撑材料中的文件夹应命名为:论文1;文件夹内检索证明命名为:论文1—检索证明。
校内申请人所填科研项目须提供科研系统中的项目级别及到款详情截图作为支撑材料(入职前在外单位获得的科研项目,如系统中无法查询,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项目合同书电子扫描件作为支撑材料)。校外申请人所填科研项目须由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并提供所属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项目合同书扫描件作为支撑材料。 每项科研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并按照简况表中填写顺序命名。例如:简况表中所填的第1个项目命名为:科研项目1
3. 申报材料年限(成果起止时间)
请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范围填写申请材料。
(二)学院审核、公示与报送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议。审议通过的名单须在院内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学院汇总表于2026年3月1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院相关链接: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要求及相关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