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玲玲发布时间:2025-09-08浏览次数:597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9号)的文件精神、《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审程序:

一、98~918日:研究生申报阶段

918日上午1000前,将思政部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ianjingwen2408@usst.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卓越楼805钱老师处;其余部分(课程成绩+科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lingling@usst.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卓越楼811张老师处,逾期则视为放弃国家奖学金的申请。


所有材料以线下核验为准,线下核验带好复印件


  1.   申报条件及评审细则

1)成绩。对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复试考核评价情况。对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研究生,考察在读期间课程学习成绩;

2) 各类研究成果(论文、专利、优秀艺术作品等)、科技竞赛获奖等。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的各类成果、获奖等须为202491日之后;

3)政治思想表现(具有一票否决作用)、导师评价及参加集体活动情况;

  前两项占权重一般不低于80%

4)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当年参评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材料。

5申报条件已进行学籍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的2023级、2024级、2025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详见《办法》中的参评资格)。


2. 申报材料

1) 评分表 (见附件1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认真填写并双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一式3,审批表中的签名栏一律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

3)《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3)。其中,博士研究生须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其中1封由境外高校专家撰写,硕士研究生须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4)申请表(思政+科研)见附件4&5

5)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原件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919~924日:学院评选阶段

学院根据《办法》的要求,开展申报材料评审,公开答辩等工作,按学校下达名额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


三、925~109日:学院公示阶段(公示五个工作日)

学院将入选名单与备选名单同时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四、1010~20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公示五个工作日)

校领导小组将审定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doc

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pdf

党支部评价(1).xlsx

附件1 评分表.xlsx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docx

附件4&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术科研).doc.doc

思政表.xlsx

关于填写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说明 (1).docx




理学院

   20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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