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评安排

发布者:费洋发布时间:2020-02-21浏览次数:1048

    为了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请工作,根据学校科技处的安排以及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要求,理学院将结合实际对有关项目申请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初评,具体安排如下:

    学院初评遵循“自主自愿、相关相近”的原则,各申请项目参加学院初评的,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和所属学科方向信息(见附件中学科方向一列)于2020年3月22日12:00前发至1658325451@qq.com (费洋老师),学院根据项目所属学科和学科方向信息,会同学科带头人(或学科负责人员)安排学科方向负责人本人或由其安排本方向有相关经验的教师进行评审。

    学院初评时间:2020年3月22日-2020年3月26日。项目评审人于2020年3月26日前将评审意见电子版反馈至学院费洋老师汇总(1658325451@qq.com),由学院梳理后转至相应项目申请人。

理学院 202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评信息表.pdf


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

2020年2月21日

附:学校科技处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1学院初评,请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提高学院申请书的申报质量;

2学校二次评审,推迟至202041日至5日进行。请需要进行学校二次评审的申请者于2020330日前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书,逾期将视为直接提交终稿而不参加这轮评审。

3校内终稿截止时间,推迟至2020413日,请申请者于202041316:00前在线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所有类型项目均实行无纸化,如无特殊情况,整个申报周期无需前来科技处办公室办理业务。由于形式审查不再进行面对面交流,请申请者尽早提交,提高形式审查的效率。

5、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与科技处联系后上传学校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学校后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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