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管理条例(暂行)
正稿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学生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生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管理条例》(暂行):
一、支部建设制度
1、支部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支部委员会。
2、每学期初支部委员会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拟定支部预算,交由学院党总支审核。
3、每学期末支部委员会编写支部总结报告提交学院党总支。
二、支部学习会制度
1、每两周召开一次支部学习讨论会,具体时间由各支部自定,主题为近期党的基本理论、新理论、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国内外热点问题或有关学校发展、学生发展的热点问题。
2、支部学习讨论会要求支部所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参加,也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签到,如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一天向支部书记请假。
3、支部成员应积极踊跃发言,由宣传委员进行记录,并整理个人观点成文后交给支部书记保管,同时将观点摘要在支部园地进行宣传。
4、支部组织学习讨论会需要提前一天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题、借用设备等。会后须及时向学院党总支汇报主要讨论结果(会议记录)。
三、网上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各支部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建立网上支部,由支部指派专人负责更新维护。
2、定期组织支部成员在网上集中统一在线学习交流有关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网上支部集中统一在线学习交流通常每月举办一次,学习主题由各支部可以自拟。
3、网上支部活动须提前3至5日在“理学院学生党员之家”QQ群内公告时间及主题,所有支部成员须积极发言(至少五条以上发言记录)。
4、有特殊情况未能同时在线学习交流的学生党员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同时进行自学,并对相关主题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交支部书记。每一次网上支部活动后由支部宣传委员导出网上支部活动记录,编辑后提交党总支,同时在支部园地进行宣传。
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学期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学习和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重大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恶意诋毁和无原则的纠纷。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6、宣传委员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重点记录好支部成员对不足的认识和改进的态度及措施。
五、社会实践制度
1、每学期组织两次社会实践活动,假期组织一次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2、每次社会实践活动前需撰写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及安全防范措施,编写活动预算。在活动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支部书记和党建负责老师汇报活动进程。活动结束后应按时提交活动记录及小结。
六、支部宣传制度
1、由宣传委员负责支部园地的建设,每两周更新一次。
2、设置支部书架,定期增补书籍,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3、每次支部活动应做好文字及图片记录,由支部书记保管。
七、征求意见制度
1、设置征询意见专用公共电子邮箱:lxyxsdyzj@163.com(密码:xsdyzj)用于共享资料、传达信息、征询意见等。
2、每学期召开一次由支部成员、群众代表、老师参加的征询意见会。
3、定期将支部活动及重大事件对外公布、宣传,并征求群众意见。
4、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
八、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推荐、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做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政审制度、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总后向上级组织申报,上级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具体发展工作由组织委员组织实施。
3、党员发展对象经上级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准备所需材料,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组织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理学院党总支
2011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