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多出高质量成果,现对研究生的高质量成果进行奖励。
一、奖励条件
1、科研成果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2、科研成果必须以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再重复奖励
4、科研论文在增刊、特刊、专辑等不属于正刊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5、科研奖励成果包括SCI、A类论文及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申报与实施
此次科研成果主要奖励在2019年发表的SCI和A类论文及获得的发明专利。
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登记发表的论文或发明专利,填写附件中的《科研成果登记表》,连同成果电子版发到邮箱zhengwg1995@163.com。
材料发送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
附件: 科研成果登记表.xlsx
教务办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