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沪教委财〔2014〕19号)、《上海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的文件精神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操作流程安排如下:
1.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理学院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已进行学籍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2017级、2018级、2019级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详见《办法》中的参评资格)。
(2)已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A类论文(含在线发表(已授予doi号)和有充分证据证明已被录用者),若有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第二作者论文者也可申报。
注:获得过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当年参评的研究成果。
2.申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需双面打印;
(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3)。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其中1封可由境外高校专家撰写),硕士研究生可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3)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复印件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的各类成果、获奖等须为2018年9月1日之后。
(4)《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学术科研)》、《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思政表现)》。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
(6)课程成绩计算方法
9月25日17:00点前,研究生将上述申报材料(1-6项)按照顺序交至理学院213室姜老师,同时将科研论文、专利登记到研究生信息系统;非学术科研荣誉奖励、《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思政表现)》交至209室汪老师。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到邮箱lxyyjs@126.com(单个文件的命名格式:姓名-文件名)。
3.评审程序
(1)9月18日~9月25日:研究生申报阶段
(2)9月26日~10月9日:学院评选阶段
学院根据细则,开展申报材料评审、公开答辩等工作,按学校下达名额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
(3)10月10日~16日:学院公示阶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学院将入选名单和备选名单提交研究生院。
4.注意事项
(1)请注意时间上交材料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25日17:00点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2)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经查确认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注意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如有问题,可咨询电话65691506姜老师。
附件1:上理工理【2018】16号 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思政表现)-空表.doc
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学术科研)-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