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2020-2021学年2018级第三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的通知

发布者:周春宇发布时间:2021-06-21浏览次数:1295

2020-2021学年第三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事宜及时间节点安排。
一:2020/2021学年第三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时间节点:
  1
、论文提交系统的查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1100
  2
、答辩材料报送学院教务办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院答辩手续办理工作安排(请务必知悉各流程时间安排)

1、学术小论文登记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登记在研究生期间发表或者已录用的一篇或多篇小论文(研究生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2、论文提交系统进行查重

  申请第三批论文答辩的同学需要在(7月19日1100)之前将论文提交系统进行查重并且导师需要在当天中午11点半前确认的可参检的论文在系统中确认,逾期未提交查重则视为放弃申请第三批论文答辩资格。(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周一、周四检测)

  注:根据研究生院规定,202091日开始将直接使用查重版本论文进行盲审,故提交查重的论文版本需要使用盲审格式。 

3、学位论文格式检查

学位论文的书写格式应严格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见附件1),不要套用以前硕士生学位论文的版本。

注:研究生院每年都会对已答辩学生的论文格式进行抽检,论文格式不合格者将不能上会,即不能授予学位。请务必引起重视!  

4、办理答辩手续

1、集中办理答辩手续的时间另行通知

2、学位审批表的填写要求

1)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2)须填完19页所需内容,黏贴符合要求的成绩单(注意:成绩单右下角出现申请非学位用是不能使用的);

3)审批表上的论文题目必须一样,都是最终确定的论文题目。如果答辩后论文题目有所修改,请在方框旁边注明答辩后的论文题目修改为:“”

4)学位审批表不允许有空,没有的填写无。

5、办理答辩手续时,应准备如下材料:

(1)六级成绩单或学位考成绩;

(2)《理学院领取学位审批表汇总表》(附件3),填好以答辩小组为单位在办理答辩手续前三天发至邮箱912913560@qq.com

(3)“普通硕士学位信息表”或“硕士专业学位信息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4)学位审批表(第九页审批栏之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5)答辩资格审核表(附件2),需导师检查格式后签字;  

  

注意:

  

a.小论文没有发表或者录用的,一律不得办理答辩手续;

b. 大论文格式不合格的,进行修改,三天后重检查论文格式,待通过后再办理答辩手续;

c.盲审结果回来以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  

6、发布答辩信息

在论文答辩前一周,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发布个人答辩信息,要求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等)发布准确,发布以后不能再做修改。

7、答辩完毕后,于材料交送截止日期前将审批表等下列材料交给答辩秘书,具体包括:

1)学位审批表

2)表决票;

3)人事简表;

4)论文评阅意见表(双面打印);

5)学术小论文复印件;

6)全国英语六级考试复印件(通过校英语学位考的学生无需提供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但学位审批表内必须提供有学位考成绩的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1份(需要装订),三页纸(包括论文封面、授权书、声明),授权书和声明均须签名;

  附件1:硕士答辩要求及表格(2021).rar

  附件2:  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3:  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汇总表.xls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