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安排

发布者:陈冰洁发布时间:2022-12-15浏览次数:314

理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安排


根据上海市教委总体部署和学校《关于优化调整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和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精神,鉴于目前校园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现就理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安排

(一)明确考核方式

2022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均以在线考核方式开展。各教研室、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应因课制宜,制定课程在线考核方式。

(二)优化考核形式

任课教师可参照课程教学大纲,结合课程特色,选择适合的考核 形式。教师可采用设计、报告、论文、大作业、答辩等非试卷类考核 形式。如采用开卷、半开卷、闭卷等试卷类考核形式,任课教师应优 化命题,增强试题开放性和灵活性,适当增加非标准化答案试题比重。 如需变更考核形式的,请尽量于考前一周告知学生。同一门课程只能采用一种考试方式。

(三)确定成绩比例

相同代码课程,不同教学班成绩评定比例(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占比)应保持一致。

(四)考核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考核:考查课由各教研室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进度自行组织线上考核。最晚于理论教学周第17周(1216日)结束前将考核时间汇总表上报教务处备案。课程考核时间及方案确定后,请任课教师务必在该课程开考前将课程考核时间、考核平台及方案等通过微信 QQ 群、welink 群、一网畅学平台公告等方式广泛告知学生,提醒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2.考试周课程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按照学生在系统中 已查询到的考试时间正常进行考核。课程考核方案确定后,请任课教 师务必在该课程开考前将课程、考核平台及方案等在课程线上授课平 台予以公布,同时通过微信QQ群、welink群、学习通公告等方式广泛告知学生,提醒学生按时参加考试。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周课程考核时间的,请最晚于1216日前通过上报学院,并及时通知班级学生。

(五)严明考试纪律

各学院应在考前加强对任课教师、监考人员考风考纪的宣传动员, 加强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考前阅读“考生须知” (见附件 1),营造优良的考风学风。任课教师应制定明确的考试规 则,并通过考试各个环节的合理设置来保障考试标准,严明考试纪律。

二、 在线考核组织

(一)学院考务工作组

组长:宇振盛

副组长:何常香,李凡

组员:沈春根,于海涛,魏连鑫,李小丹,汪文军,寇志起,陈冰洁,冀伟

负责学院各项考务工作,在线考核方案审查、考试纪律监督、巡视,处置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等。另,《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等课程,本次考试期间必须成立技术保障小组,协调和解答监考教师或同学考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其他课程,如需成立技术保障小组需提前向学院考务工作组报备。

(二)在线考核平台

教研室、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可结合在线教学实际情况和课程特点,采用适宜的考核平台(如超星、一网畅学等),并辅助腾讯会议、welink会议等作为监考平台。

(三)在线考核要求

1. 命题要求

1)鼓励试题知识覆盖面广,有一定的区分度及合适的难易度,表述要准确、简练、明了,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可以适当提高客观题占比。

2)应对学生可能面临的复杂考试环境,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教研室)须命制至少2套难度相当的试题。

2. 模拟测试

任课教师在组织学生线上考试前,需要提前安排时间与学生进行模拟演练,让学生熟悉在线考核平台的操作。

3. 试题发布

任课教师至少于考前1天将试题上传至在线考核平台,按照考试起止时间设置好试题发布时间(原则上线上考试用时与线下考试一致),并进行试题核查,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 监考要求

考核全程由监考教师录音、录像备查。采用试卷类闭卷考核的课程,监考教师应通过监考平台监控考试全过程,要求使用双机位;采用非试卷考核或试卷类开卷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制定明确的考核规则并严格遵照执行,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在线监控要求。

在线考试平台发布试卷后,任课教师登录考试平台,查看缺考和最终试卷提交情况,监考教师在腾讯会议室或welink会议室等监考,考试学生数与监考教师数按24:1左右配比,如遇问题监考教师及时与任课教师或者巡考教师沟通。

5. 阅卷安排

可由考试系统自动阅卷的部分由系统自动阅卷;不能由系统阅卷的部分,在流水批阅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统一好详细评分标准后可以由任课教师独立批阅。

6. 成绩评定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的评定及录入工作,并根据《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试卷命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课程的在线考核实际情况,对考核资料进行纸质或电子存档,做到考核全过程有据可查。

三、 注意事项

(一)请教研室和任课教师考前做好详细的调研和研判,采取多种办法,尽量协助学生解决考试条件问题。针对确实不具备在线考试条件,无法完成考试的学生,可于考前办理缓考手续。

(二)考试过程中因网络问题导致学生考试无法进行时,须及时向任课教师或监考教师说明情况,经教研室和任课教师研判后,须在考试结束后 5 日内补办缓考手续。

理学院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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