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学院开展2023年校园“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陈冰洁发布时间:2023-06-06浏览次数:158

院内各部门:

根据保卫处安排,定于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活动时间

61日至630

三、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力度,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从而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开展,认真制定部门活动,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细化方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受师生喜爱的创新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确保成效。各部门要聚焦本部门的重点部位及重点防范工作,结合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应加强整体协调联动,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强化督导,做好总结。各部门要在活动中做好检查督导,确保安全生产系列活动的落实,并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指定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

五、活动内容

(一)大力推进多途径宣传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线下线上多种宣传形式,如宣传手册、传单、展板等线下宣传材料,微信、校园网等线上网络媒介,多途径开展宣传推广。宣传工作将围绕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重从个人出发,向广大师生传递正确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理念,引导师生掌握安全应急基本知识技能,增强自我保护和事故应对能力。

各部门要利用工作例会、楼宇电视、新媒体等多途径多手段,组织鼓励师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科普读本(可参考附件2),并做好学习记录,留存学习素材,完成部门学习情况上报表(附件3),并按要求在621日前上报保卫处。

(二)切实加强各部门联动

针对学校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学生宿舍违章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突出难点问题,保卫处将分别与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或座谈,切实加强各部门间协同合作及联动,确保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更有依据、更高效率、更有成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届时积极参加。

(三)深入开展全覆盖检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上海高校安全综合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学院将展开一次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全力排查学院各项安全隐患。

具体安排如下:

1.学院自查阶段(202361-20日)

各系、教研室、研究院、实验室根据本部门、属地及业务条线主要风险和隐患特点,以及在安全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短板,结合部门实际(消防及常规检查参考附件4)开展本部门、属地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人员,立即整改或明确整改期限。各部门在自查阶段完成本部门安全自查问题与整改清单表(附件5),并按照附件中的要求在620日前上报保卫处。

2.保卫处督查、抽查阶段(2023621-30日)

(四)持续推进常态化演练培训

安全生产月期间,保卫处将持续推进专题培训及演练活动的开展,邀请杨浦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专业人员对文物建筑使用及管理等重要岗位职工及第三方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请相关人员积极参与专题培训和演练活动。

各部门应结合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及《2023年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通过培训及演练,使各岗位人员熟知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逃生门控制系统等消防专用智能化设备设施的操作要领,熟练使用消防基础灭火器材,能够快速组织人员疏散,从而切实增强师生自我保护和事故应对能力。演练中所需消防器材及讲解人员,可向保卫处提起申请。

理学院

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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