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优秀毕业生本科生通知

发布者:崔晚词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次数:12


 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根据《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开展2024年度上海理工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评选对象为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本次理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15人。

二、评选条件

  1. 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各类奖学金二次及以上。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二次及以上。

4. 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现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 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由学校组织推选,并授予“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全校评选名额:

1)在校期间曾服兵役,且在部队期间获得个人荣誉 一次。

2)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加新疆与西藏自治区专招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计划并被录取。

3)符合评选条件且在某一方面表现优异,对学校、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情况。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参照《2024校优毕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对于主要获奖情况一栏,填写项目必须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及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需上传至指定邮箱)

(2)《理学院2024年度校级优毕申报材料汇总》电子版(见附件3),申报的同学填好务必填好,并与审批表一块发送。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提交说明

1315-317日,自行准备申报材料;

23191630前(严格遵照时间截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位同学关于纸质版材料:

《附件3-理学院2024年度校级优毕申报材料汇总》和成绩单(加盖公章)等材料的纸质复印件版,以及论文材料、获奖证书、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排列整齐,完毕(主要指各类材料复印件及申报材料汇总表、成绩单原件)交到理学院学工办805辅导员处。

关于电子版材料:

《附件1-2024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电子版、《附件3-理学院2023年度校级优毕申报材料汇总电子版等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3220975635@qq.com

五、申报材料公示:

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材料公示期间不接受增补,请同学们在材料递交阶段做好仔细核查。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六、结果公示

   学院将召开评审委员会,对公示无异议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获评学生再次核对《附件1-2024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中的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并将该表再次发送到3220975635@qq.com,之后统一安排大家进行签字确认。具体要求见样表,请勿自行调整审批表格式。填写样张见附件2

七、评审结果及材料上报

202442日按照相关要求将评审材料报送上海理工大学党委学生部()

八、附则

毕业离校前已被评为优秀毕业本科生,如因学位论文不通过、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附件1-2024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xlsx

附件2-2024校优毕登记表(样表).pdf

附件3-理学院2024年度校级优毕申报材料汇总.xlsx

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试行).docx

2023年校定A类学科竞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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