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四理”(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理科基础、系统的理学思维、理艺融合的人文素养)人才,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特开展理学院首届 “理科之星”评选工作。
一、理科之星参选条件
参评对象:申请人须为理学院在籍全日制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所有年级在读硕士、博士。(延长学年和定向委培生除外)
参评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全部学业,不存在未通过课程、无违纪违规记录。
本科生(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在校定A类赛事中获国家级(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2、以第一作者或按学科国际惯例排序,发表或录用SCI论文1篇;
3、获得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上海“最美退役军人”称号、上海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科创先锋”称号、“最美退役大学生”称号、“优秀团员标兵”称号的任意一项;
4、在学院学生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担任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学生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成员);
5、其它对学院有重大贡献的成果。
研究生(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以第一排序获理学院学科相关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2、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SCI论文二区及以上1篇;
3、获得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上海市“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上海“最美退役军人”称号、上海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科创先锋”称号、“最美退役大学生”称号、“优秀团员标兵”称号、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任意一项;
4、在学院学生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担任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学生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成员);
5、其它对学院有重大贡献的成果。
二、参评所需提交材料
1、个人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录用通知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上交复印件)。
2、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上交复印件)。
3、申请报名者必须同时提交个人事迹1份,不提交者视同自动放弃申请。结合近年来本人在学业、科创、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表现与成就,提供事迹材料(1200字左右)。
4、递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请按照示例完成附件1理学院“理科之星”评选表前四列的填写,所填内容必须和纸质材料相符。评选表电子版以“年级专业+姓名+理科之星”命名,在时间节点前发送各年级指定邮箱:
2020级本科:619948506@qq.com
2021级本科、2021级硕士(数学):984634095@qq.com
2022级本科、2021级硕士(物理)、博士:1655827826@qq.com
2022级硕士(博士):570353698@qq.com
2023级硕士(博士):1798646849@qq.com
三、评定步骤
1、在评审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学生自主提交参评材料。
2、在评审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学院将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统计整理, 由学院组织答辩会,申报人需从对学院工作贡献度等方面进行5分钟风采展示,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打分评选。
3、由学院开展“理科之星”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授予荣誉证书及奖学金。
四、评定时间节点
1、个人所需提交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于即日起——5月17日10:00前交到卓越楼805辅导员处,现场核验确认材料。
2、5月14日-5月17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材料;理学院“理科之星”评审委员会审议材料,确定参选者名单。
3、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它
申请人员为毕业班学生者,截至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前必须已达到当年度毕业要求。此评定细则最终解释权由学院理科之星评审工作小组所有。提交材料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材料者,视同放弃参加评选。本次“理科之星”评选一切解释权归理学院“理科之星”评定委员会所有。
理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