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各时间节点和答辩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答辩材料报送时间节点(全年共两批次)
第一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建议提交查重最迟时间:2025年1月15日(周三)16:00
2.建议提交盲审最迟时间:2025年1月16日(周四)16:00
3.答辩材料报送学院教务办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周一)16:00
★请广大研究生及导师根据时间节点以及注意事项合理安排答辩及学位申请事宜。
二、学院第一批答辩手续办理工作安排
(一)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1.建议在2025年1月15日(周三)16:00前提交查重。尽管错过此时间点后提交的文档仍会进行重复度检测,但为确保答辩能按时完成,请尽量在此之前完成提交。
2.操作步骤:学生:研究生系统“重复率检测”提交PDF文档→导师:导师自查→研究生院:检测→导师:确定结果
3.研究生院培养办将于每周三和周五下午16:30前进行毕业审查,毕业审查通过方能进行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周一、周四(寒假期间每周一)检测当天上午11:30前导师完成自查的论文。请切勿利用任何其他途径自行进行重复度检测,以免造成学位论文被非法利用。
4.系统中提交的重合度检测论文将直接用于盲审送审,学生抽中盲审后无需再次提交论文。请在进行重合度检测时务必上传定稿后的完整论文(PDF版本),论文须隐去导师及本人信息(用**或空白代替论文中出现姓名部分),所有论文内容放在一个PDF文档内,不得分章节存放,否则无法检测。抽中盲审后不受理版本变更。
★关于检测结果
1、全文重合度30%以下(含30%)的学位论文,一般由导师自查判断。审核结果处如显示导师自查判断,学生可继续办理下一环节答辩手续。审核结果处如显示重新检测,论文需修改、改写甚至重写,申请二次检测间隔一般不少于1个月。(未隐去导师及本人信息无法盲审的需二次查重,也是间隔不少于1个月。)
2、全文重合度达到31%~45%,论文需修改、改写甚至重写。审核结果处显示重新检测,申请二次检测间隔一般不少于1个月。二次检测后文字重合度仍旧31%(含31%)以上,直接推迟答辩。
3、全文重合度超过45%,论文需改写、重写并推迟答辩。审核结果处显示推迟答辩,该答辩批次不予受理二次检测申请。二次检测时文字重合度仍旧31%(含31%)以上,则继续推迟答辩。
对检测结果有疑议的论文,导师本人可至学位办查看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导师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情况说明材料,提交学位办再次判断。
(二)学位论文盲审
1.建议硕士研究生在2025年1月16日(周四)16:00前完成查重并提交盲审,请认真填写系统弹出来的“论文送审信息表”。尽管错过此时间点后仍会送审,但为确保答辩能按时完成,请尽量在此之前完成提交。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学位办每周三(含寒假)正常开展博士学位论文集中送审工作。学位办:55271841,usst_xwb@163.com。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学院教务办公室组织。教务办每周四(不含寒假)送审当天16:00前查重完成且导师确认的论文。学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查询盲审进度,若未送审,请及时联系卓越楼811张老师。
4校盲审为电子送审,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来源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重合度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我校学位论文盲审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不超过25个工作日,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不超过35个工作日,学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查询盲审结果。请根据拟答辩时间合理安排重合度检测及盲审时间,以免因盲审评阅结果未出影响到答辩安排。
(三)学位论文答辩
1.研究生系统填报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相关信息。
系统中填写的学位上报信息将用作证书制作、学历电子注
册和学位信息上报。所有信息必须填写,且要准确无误,信息误填错填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每年10-11月研究生院会组织进行图像采集,具体拍照时间会在研究生信息网上公布。照片用于学历、学位证书制作和电子注册。未参加学校集中组织拍摄的研究生应在申请答辩前至指定的拍照点拍摄并将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usst_xwb@163.com,否则无法提交学位信息登记表。
【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即四川北路1457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
2.准备以下答辩材料并填写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表格、学位论文若干本:
(1)上海理工大学申请学位审批表
(2)上海理工大学学位人事简表
★学位审批表将用于学校归档,不得粘贴(成绩单除外)、不得涂改。人事简表将归入个人档案,不得粘贴,不得涂改。所有表要求签名处必须签名,不得打印。需学院签字盖章的地方答辩后提交教务办统一签字盖章。请务必仔细核对人事简表上的信息(姓名、专业,答辩时间、论文题目等)、是否与学位审批表中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完全相符。
(3)上海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
①硕士2份评阅意见表
②博士5份评阅意见表+1份评阅汇总表
(4)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清单
(5)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6)博士: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读期间研究成果汇总表
3.关于论文答辩委员会(见学生手册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如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应不少于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有企业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申请答辩学生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以上教授(或有相当职称者)组成,指导教师如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应不少于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导师4人(包括4人)以上,校外专家2~3名,其中至少2位是博士生导师。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3)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教师担任(需有校内工号),协助办理答辩相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整理与答辩有关的材料。
4.答辩材料报送
答辩秘书须将答辩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填写附件1),以“答辩日期-附件名-答辩秘书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zlingling@usst.edu.cn,以方便统计汇总,并将纸质材料于2025年2月24日(周一)16点前将审批表等下列材料交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卓越楼811张老师处,具体包括:
(1)、学位审批表(所有导师、辅导员、答辩主席等需要签字的地方附上手签);
(2)、六级成绩单/学位考成绩(通过校英语学位考的学生无需提供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但学位审批表内必须提供有学位考成绩的成绩单)(夹在学位审批表第4页);
(3)、成绩单:不能出现非学位申请字样(必须带学校红色公章版本,贴在第3页);
(4)、小论文见刊电子版/录用证明+小论文终稿(夹在学位审批表第4页);
(5)、两份评阅意见表(内审+外审)(双面打印,夹在学位审批表第9页);
(6)、人事简表单独放置;
(7)、答辩表决票结果夹在第九页
(8)、三页纸(包括论文封面、授权书、声明),授权书和声明均须签名,三页纸单独放置
(四)其他事项
1.学术成果登记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登记在读期间成果(只填写研究生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若是SCI论文请备注SCI几区。
毕业要求参照:《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相关规定(修订版)》(上理工理[2022] 001号);对于达到《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及认定细则》(上理工理〔2023〕005号)所规定的研究生学术成果基本要求,亦可认定为达到毕业要求。
2.临近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请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答辩,入学时间以实际报到时间计算,全日制研究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入学时间。
3.终稿论文提交答辩后在系统中及图书馆提交的终稿论文将用于上海市及学校后期抽检,请务必确保上传的论文为最终定稿后的版本。
4.研究生答辩后的各类抽检(上海市后盲审,校百篇抽检等),抽检论文均抽取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学生提交的论文终稿进行盲审;抽检存在问题的,不接受“版本传错”等理由。
请申请答辩的同学一定注意加强自检,各位导师也请予以严格把关,务必下载学生提交的论文终稿查看后再进行审核。
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