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上海理工大学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上海理工大学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聚焦国家重要战略和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路径,培养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与素养,增强就业竞争力,组织开展微专业建设,现将2025年微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面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需要,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突破传统学科专业限制,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新产业所需的核心能力素养等,开设系列核心课程的新形态专业,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有力支撑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
二、微专业申报条件与要求
1.紧密依托优势或特色学科专业,符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的交叉领域微专业建设,鼓励传统学科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
2.开设微专业需明确所依托的现有本科专业,开设单位原则上应为承担本科生培养任务的教学单位;
3.每个微专业设置1名微专业负责人。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及以上;
4.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鼓励聘请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作为团队成员;
5.微专业须制定培养方案、招生简章、授课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管理文件与制度;
6.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科、跨学校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围绕校级及以上产业学院申报微专业,鼓励学院(部)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申报微专业;
7.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6-8门具有核心功能的必修课程,不设选修,总学分控制在10-12学分;课程设置要紧跟产业前沿和聚焦基本从业能力提升,注重小而精;
8.微专业学制为一年。
三、其他说明
1.微专业申报学院为责任单位,由依托专业承担主体建设责任;
2.微专业设置不局限于现有本科专业目录;
3.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
4.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达到学习要求,由学校统一发放微专业学习证明;
5.微专业面向对象原则上仅限非依托专业学生;
6.2024年获批的微专业如需继续招生请提交2025级微专业培养方案至教务处备案。
四、申报流程
1.专业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包括《上海理工大学微专业申请表》《上海理工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培养方案》等,见附件;
2.各教研室汇总审核申报材料,统一交至学院,学院再将审核通过的提交至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开设的微专业名单。
4.最终获批的微专业按照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到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立项备案,备案后方可开展2025级微专业招生。
五、截止日期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6日17:00前,请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理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