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学院2025年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张玲玲发布时间:2025-04-02浏览次数:13


为保障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各时间节点和答辩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答辩材料报送时间节点(全年共两批次)


第二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建议提交查重最迟时间:2025424日(周四)11:00

2.建议提交盲审最迟时间:2025425日(周五)16:00

(参与本批次答辩的所有学位论文均需参加盲审,盲审版论文以查重版本为准。)

3.答辩材料报送学院教务办截止时间:2025526日(周一)16:00



 ★请广大研究生及导师根据时间节点以及注意事项合理安排答辩及学位申请事宜。



二、学院第二批答辩手续办理工作安排

(一)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1.建议在2025424日(周四)11:00提交查重。尽管错过此时间点后提交的文档仍会进行重复度检测,但为确保答辩能按时完成,请尽量在此之前完成提交。

2.操作步骤:学生:研究生系统“重复率检测”提交PDF文档→导师:导师自查→研究生院:检测→导师:确定结果

3.研究生院培养办将于每周三和周五下午16:30前进行毕业审查,毕业审查通过方能进行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周一、周四检测当天上午1130前导师完成自查的论文。请切勿利用任何其他途径自行进行重复度检测,以免造成学位论文被非法利用。

4.系统中提交的重合度检测论文将直接用于盲审送审,学生抽中盲审后无需再次提交论文。请在进行重合度检测时务必上传定稿后的完整论文(PDF版本),论文须隐去导师及本人信息(用**或空白代替论文中出现姓名部分),所有论文内容放在一个PDF文档内,不得分章节存放,否则无法检测。抽中盲审后不受理版本变更。



  ★关于检测结果

1、全文重合度30%以下(含30%)的学位论文,一般由导师自查判断。审核结果处如显示导师自查判断,学生可继续办理下一环节答辩手续。审核结果处如显示重新检测,论文需修改、改写甚至重写,申请二次检测间隔一般不少于1个月。(未隐去导师及本人信息无法盲审的需二次查重,也是间隔不少于1个月。)

2、全文重合度达到31%~45%,论文需修改、改写甚至重写。审核结果处显示重新检测,申请二次检测间隔一般不少于1个月。二次检测后文字重合度仍旧31%(含31%)以上,直接推迟答辩。

3、全文重合度超过45%,论文需改写、重写并推迟答辩。审核结果处显示推迟答辩,该答辩批次不予受理二次检测申请。二次检测时文字重合度仍旧31%(含31%)以上,则继续推迟答辩。

对检测结果有疑议的论文,导师本人可至学位办查看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导师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情况说明材料,提交学位办再次判断。



(二)学位论文盲审

1.建议硕士研究生在2025425日(周五)16:00前完成查重并提交盲审,请认真填写系统弹出来的“论文送审信息表”。尽管错过此时间点后仍会送审,但为确保答辩能按时完成,请尽量在此之前完成提交。

盲审前请各位同学确认学术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已审核通过;学位论文检测重合度合格,并且导师系统上确认同意。

2.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盲审前须完成预答辩工作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学位办每周三正常开展博士学位论文集中送审工作。学位办:55271841usst_xwb@163.com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学院教务办公室组织。教务办每周五(不含节假日)送审当天16:00前查重完成且导师确认的论文。学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查询盲审进度,若未送审,请及时联系卓越楼811张老师。

4.校盲审为电子送审,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来源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重合度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我校学位论文盲审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不超过25个工作日,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不超过35个工作日,学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查询盲审结果。请根据拟答辩时间合理安排重合度检测及盲审时间,以免因盲审评阅结果未出影响到答辩安排。



(三)学位论文答辩

1.研究生系统填报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相关信息。

系统中填写的学位上报信息将用作证书制作、学历电子注册和学位信息上报。所有信息必须填写,且要准确无误,信息误填错填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每年10-11月研究生院会组织进行图像采集,具体拍照时间会在研究生信息网上公布。照片用于学历、学位证书制作和电子注册。未参加学校集中组织拍摄的研究生应在申请答辩前至指定的拍照点拍摄并将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usst_xwb@163.com,否则无法提交学位信息登记表。

【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212108室(即四川北路1457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



2.通过论文重合度检测和论文盲审的同学,可申请答辩。参加答辩的同学请准备以下答辩材料并填写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表格、学位论文若干本:

1)上海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

  ①硕士2份评阅意见表(内审+外审;双面打印;答辩前1)

  ②博士5份评阅意见表(含研究生系统中送盲审的2;双面打印;答辩前2周;其余三份中至少一份外审,评阅专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1份评阅汇总表

2)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清单

3)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4)博士: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读期间研究成果汇总表



3.关于论文答辩委员会(见学生手册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如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应不少于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申请答辩学生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以上教授(或有相当职称者)组成,指导教师如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应不少于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导师4人(包括4人)以上,校外专家2~3名,其中至少2位是博士生导师。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3)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教师担任(需有校内工号),协助办理答辩相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整理与答辩有关的材料。



4.答辩材料报送

答辩完毕后,答辩秘书于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学生于系统中进行学位数据上报(学院秘书审核)、论文归档(导师审核)后提交学位申请(思想政治意见由辅导员审核)。



答辩秘书须将答辩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并将纸质材料于2025526日(周一)16:00将下列材料交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卓越楼811张老师处,具体包括:

(一)博士

(提交答辩材料的截止日期需不晚于光电学院和管理学院公布的接收答辩材料截止日期)
1)评阅意见汇总表

2)评阅意见表(5份,含研究生系统中送盲审的2份)

3)表决票

4)研究成果汇总表

5)小论文稿件和相关凭证(小论文见刊凭证:检索证明或学术小论文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论文首页)等;小论文录用未见刊凭证:录用通知书等)

6)学位论文(2本装订本,签字完整)。

(二)硕士

1)评阅意见表(2份,内审+外审)

2)表决票

3)小论文稿件和相关凭证(小论文见刊凭证:检索证明或学术小论文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论文首页)等;小论文录用未见刊凭证:录用通知书等)

4)论文内封面(中文)、声明(学生签字)、授权书(学生、导师签字)

5)学位论文(1本装订本,签字完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术成果登记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登记在读期间成果(只填写研究生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若是SCI论文请备注SCI几区。

毕业要求参照:《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相关规定(修订版)》(上理工理[2022] 001号);对于达到《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及认定细则》(上理工理〔2023005号)所规定的研究生学术成果基本要求,亦可认定为达到毕业要求。

2.临近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请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答辩,入学时间以实际报到时间计算,全日制研究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入学时间。

3.终稿论文提交答辩后在系统中及图书馆提交的终稿论文将用于上海市及学校后期抽检,请务必确保上传的论文为最终定稿后的版本。

4.研究生答辩后的各类抽检(上海市后盲审、校百篇抽检等),抽检论文均抽取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学生提交的论文终稿进行盲审;抽检存在问题的,不接受“版本传错”等理由。

5.新系统操作说明(学生)详见:https://yjs.usst.edu.cn/2023/1213/c15816a313158/page.htm


请申请答辩的同学一定注意加强自检,各位导师也请予以严格把关,务必下载学生提交的论文终稿查看后再进行审核。



博士答辩相关要求及表格.rar

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流程.pdf

博士预答辩相关要求及表格.rar

硕士答辩相关要求及表格.rar

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流程.pdf




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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