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展示我院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生工作内涵式发展,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学院就业工作、征兵工作先进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先进评选
(一)学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学院各专业教师及直接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教师。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专业教师
积极参与就业工作。积极参与推进学院的就业工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出谋献策,具有典型性;
积极反馈教育教学。根据当前就业形势,将专业教学和对学生的生涯教育相结合,并积极反馈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
积极推荐学生就业。积极联络用人单位,推荐学生就业的数量和质量均能在学院专业教师中领先。
2、直接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教师
有效开展生涯教育咨询工作。熟悉并积极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方针、政策。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大学生生涯发展教育工作,有过相关的教学、辅导或个体咨询工作;
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就业活动。积极申报市级就业创业项目、课题,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国家级就业创业比赛等各类活动;
就业服务工作满意度高。能做好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招聘服务,就业市场拓展卓有成效,数据上报和就业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用人单位和学生满意度高,无投诉事件。所带专业学生就业率和高质量就业率均超全校平均目标值。
(二)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
“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学院征兵工作相关负责人、专兼职辅导员以及在征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主任、教师等。
2、评选条件
(1)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3)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教职工所在班级应有男生成功入伍。
二、评选流程和表彰
(一)申报
学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4-2025学年学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5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以上材料请于11月17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984634095@qq.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2024-2025学年学生就业/征兵工作先进评选材料”。
(二)评选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由学院进行评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正式公布。
(三)表彰
对于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学院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2024-2025学年学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
